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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身或者不在线

发表时间:2024-4-17 20:27

为妻查夫财产立法,保护妇女权益不该是一方享有特权



水井力宝 发表在 法律沙龙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212-1.html

婚姻之道,贵在坦诚;财产之权,重在平等。

4月9日,微信公众号“福建人大”发布《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该条例明确,妇女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在传统的婚姻观念中,丈夫往往占据家庭财产中主导地位,妻子对家庭财产既缺少分配权,又缺乏知情权。这种信息不对称,不仅让妇女在婚姻中处于被动地位,更让她们在面临家庭纷争时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男女地位差距已经今非昔比,例如家暴受害者比例方面,两者差距已经不大,其中在经济管制等方面,男性甚至处于弱势地位。近些年,骗婚、彩礼诈骗等现象越来越多,如忽略社会的实际改变而以过去社会的衡量标准摄取更多的保障,就会造成对男性的歧视。

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应当坦诚相待,共同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如果财产状况处于不透明状态,就容易引发信任危机,甚至导致婚姻破裂。福建新规的实施,让夫妻双方能够更加坦诚地面对家庭财产问题,从而减少因财产纠纷而引发的矛盾。

然而,也有网友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这是单向透明,单向保护,失去了平等的意义,有可能导致男女性别对立,引发新的性别不平等。立法的本意是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但是,保护妇女权益不能变味,不能变成男女对立。

如果新规在6月1日后实施,妻子能查丈夫的财产,丈夫不能查妻子的财产,又如何保障丈夫的权益?现实生活中,妻子比丈夫能挣钱的不在少数,还有一些丈夫只顾挣钱,把挣的钱全部交给妻子管理,导致自己根本不知道家庭财产有多少,甚至,妻子转移财产丈夫也还蒙在鼓里。

所谓的保护,不能让一方权益高于另一方权益,所谓的平等不是以多数人的利益牺牲少数人。合理的规章,是支持双方权益,而不是偏向一方。此前山东省规定双方皆有查对方财产的权利,这是值得肯定的,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福建省不应对男方的权益视而不见。

既然可以妻子查询丈夫的财产,也应该允许丈夫查询妻子的财产。这样,才是真正的男女平等,也更能保护双方的权益。 “平等不是一言堂,而是双方的舞台。”婚姻中的财产权是双向的,如果只有一方享有知情权,就有可能导致权益的不对等。

真正的平等,是男女双方都能够在法律框架内,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在推动妇女权益保障的同时,也应当关注男性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立法的本意是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但不能因此而忽视了男性的权益。真正的平等,不是一方高于另一方,而是让双方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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