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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的艺术--孙悟空执法个案研究[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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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的艺术--孙悟空执法个案研究[转帖]
好兵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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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的艺术--孙悟空执法个案研究[转帖]
好兵伊万 发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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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对于执法者而言,就得更加注重“平等”二字。孙悟空做为唐僧的首席大弟子,在西天取经团中的地位,相当于常务副团长,负责分管一切除妖事务。妖怪们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尽干些坑蒙拐骗抢杀奸贪之类的坏事,但对妖怪也是要讲妖权的。对于妖怪们来说,悟空就是执示者了。所以,我们有理由向唐僧的取经团提出要求:悟空面前,妖妖平等。
所谓妖妖平等,就是要保障妖怪接受制裁时一律平等对待:谁的坏事做得大,为了升迁,随意雇用枪手射杀上司,谁就要受到更严厉的惩处;谁的良心还没有完全泯灭,只干些贪污受贿类的小事,受到的惩处自然就该轻一些。
然而,执法官孙悟空先生,似乎并没有遵守这一规则。
根据《西游记》提供的判决书,我们简单地将悟空判决的妖怪作如下分类:
判处死刑斩立决者:白骨精、虎鹿羊三怪、红鳞大蟒、蜘蛛精、豹子精、六耳弥猴、黑河妖、蝎子精、万圣龙王、青龙山三犀牛;
当场宣布无罪释放者:通天河的金鱼(观音水池中之物)、朱紫国金毛犼(观音坐骑)、黑松林的奎木狼(28星宿之一)、青牛精(太白金星坐骑)、黄眉老怪(弥勒佛司磬童子)、老鼠精(托塔天王之义女)、狮象鹏三妖(文殊、普贤坐骑,如来娘舅)、黄风怪(如来佛灵山脚下的老鼠)、青毛狮怪(文殊菩萨坐骑)、白鹿精(寿星坐骑)、九头狮精(救苦天尊座骑)、玉兔精(太阴星君身边工作人员)、牛魔王;
作为童工或门僮送给上级者:黑熊精、红孩儿、蜈蚣精
通过对这些妖怪的身份背景和社会关系仔细分析,我们会发现:凡是被判死刑斩立决者,全都是亲戚朋友中没有一人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民妖”;而凡是被无罪释放的,全部都是悟空上级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或者司机。其中只有两个例外:一、判处斩立决者当中,金角、银角大王是太白金星身边的工作人员,但他们虽然已被悟空处死,后来却被太白金星以世界超一流的医术给救活了;二、被宣布无罪释放者当中,牛魔王本身应该算是一个没有后台的“民妖”,但仔细考察不难发现,在此之前,其儿子红孩儿,已经是观音身边的工作人员了,所以,严格说来,他也算是一个官妖。
至于那几位被领导看中,而免去一死的民妖,只能算是他们前辈子修了福,这辈子走了狗尿运了。
当然,只简单地分析社会关系,而不考察这些妖犯罪行的轻重,可能有失偏颇:也许那些有强硬后台的“官妖”,恰恰都是只犯了一些可以忽略不计的轻罪,而那些“民妖”,恰恰却全都是罪大恶极?
不妨随意找两个案例做个比较:
“民妖”中,车迟国的虎鹿羊三怪,其最大的罪行,大约就是迫害国内的和尚,强近和尚们为他们修建道观,也没有见这几个妖怪吃人,也没见他们奸人妻女,而且,连想要吃唐僧肉这一妖怪们通有的想法都所有出现,反而因为他们善于呼风唤雨,而使车迟国的百姓得到风调雨顺。但他们全都被悟空判处了死刑。
“官妖”中,为了占有狮驼国,大鹏妖将狮驼国原有人类,上至皇帝下至百姓,不分男女老幼,全都杀光吃尽一个不留!但大鹏妖却被悟空上级部门的领导普贤菩萨带回家了事。
其实,在那些犯罪团伙中,有些团伙的性质还是公私合营的。例如在比丘国里迷惑皇上以图谋不轨者,就是一个由官妖与民妖组成的小团体。其中,主谋犯白鹿精是寿星老仙的司机,而另一个从犯白面狐狸,却是一个纯粹的民妖。但是,悟空对两个犯罪嫌疑人处决的结果却是:主犯白鹿精由其主人寿星老仙带回天宫,而从犯白面狐狸却被悟空当场击毙,击毙了不算,八戒还趁机又往那死尸身上狠打了一钯。用八戒自己的话说,这就叫做“我老猪一生好打死蛇”!(八戒在击杀“红鳞大蟒”时的现场发言。)与此相类似的是,每一个官妖被其主人带走之后,悟空的除妖小组便跳进妖精们豪宅,舞弄起他们正义的棒和钯,结束了那些剩余的协从犯们的罪恶的生命!
现在,我们知道哪个妖精该死了,不是罪大恶极的那些,也不是那些贪污纳贿的主谋犯,而是那些没有身份没有关系的民间妖怪!
对悟空的执法精神,我们其实还应该表示足够的理解。第一,他也消灭了不少妖怪;第二,他之所以每遇一个官妖,都是跑前跑后地找来这妖怪主人(也就是悟空的上级部门的领导),然后在领导的求情下释放了这些妖精,也有他不得已的苦衷:他下放基层锻炼之后,能否重新回到天宫且官升一级,多少也得取决于这些各部门的领导啊。想想,每年的年终考核和民主评议,都掌握在这些领导的手中呢。何况,《天宫公务员法》有明确的规定:公务员不得抵触上级。
总而言之,在确定哪个妖怪该死这个问题上,悟空同志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这种努力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首先,他尽可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保持了正义的纯洁性,比如说,他成功地消灭了一些危害百姓的妖怪们;其次,他尽可能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保护了上级领导的利益,比如,他成功地将所以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毫发无损地安全送回了领导身边。领导也是人嘛,领导的利益也必须保护。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公务员,就必须好好领导悟悟空同志这种从两方面尽力的良苦用心,只有揣摩好学习好他这种精神,才会前途光明。
[本帖最后由 方唐镜 于 2007-12-16 11:4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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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兵伊万,祝贺你获得金星勋章!你为什么而参加了红军?
报告元帅同志,那天俺在火车站卖土豆,有个大尉同志从火车窗伸出头要买俺的土豆。俺把篮子举高让他选。他让俺举高点,俺就再举高点。然后大尉同志一伸手就把俺拉上火车,扣顶帽子在俺头上。俺就当红军了
发表于 2006-1-20 17:17
dagou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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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妙妙,
看时好笑,看后苦笑,再想一下,笑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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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话不多,但都是很有哲理滴
发表于 2006-1-21 09:49
chang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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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对于执法者而言,就得更加注重“平等”二字。孙悟空做为唐僧的首席大弟子,在西天取经团中的地位,相当于常务副团长,负责分管一切除妖事务。妖怪们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尽干些坑蒙拐骗抢杀奸贪之类的坏事,但对妖怪也是要讲妖权的。对于妖怪们来说,悟空就是执示者了。所以,我们有理由向唐僧的取经团提出要求:悟空面前,妖妖平等。
所谓妖妖平等,就是要保障妖怪接受制裁时一律平等对待:谁的坏事做得大,为了升迁,随意雇用枪手射杀上司,谁就要受到更严厉的惩处;谁的良心还没有完全泯灭,只干些贪污受贿类的小事,受到的惩处自然就该轻一些。
然而,执法官孙悟空先生,似乎并没有遵守这一规则。
根据《西游记》提供的判决书,我们简单地将悟空判决的妖怪作如下分类:
判处死刑斩立决者:白骨精、虎鹿羊三怪、红鳞大蟒、蜘蛛精、豹子精、六耳弥猴、黑河妖、蝎子精、万圣龙王、青龙山三犀牛;
当场宣布无罪释放者:通天河的金鱼(观音水池中之物)、朱紫国金毛犼(观音坐骑)、黑松林的奎木狼(28星宿之一)、青牛精(太白金星坐骑)、黄眉老怪(弥勒佛司磬童子)、老鼠精(托塔天王之义女)、狮象鹏三妖(文殊、普贤坐骑,如来娘舅)、黄风怪(如来佛灵山脚下的老鼠)、青毛狮怪(文殊菩萨坐骑)、白鹿精(寿星坐骑)、九头狮精(救苦天尊座骑)、玉兔精(太阴星君身边工作人员)、牛魔王;
作为童工或门僮送给上级者:黑熊精、红孩儿、蜈蚣精
通过对这些妖怪的身份背景和社会关系仔细分析,我们会发现:凡是被判死刑斩立决者,全都是亲戚朋友中没有一人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民妖”;而凡是被无罪释放的,全部都是悟空上级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或者司机。其中只有两个例外:一、判处斩立决者当中,金角、银角大王是太白金星身边的工作人员,但他们虽然已被悟空处死,后来却被太白金星以世界超一流的医术给救活了;二、被宣布无罪释放者当中,牛魔王本身应该算是一个没有后台的“民妖”,但仔细考察不难发现,在此之前,其儿子红孩儿,已经是观音身边的工作人员了,所以,严格说来,他也算是一个官妖。
至于那几位被领导看中,而免去一死的民妖,只能算是他们前辈子修了福,这辈子走了狗尿运了。
当然,只简单地分析社会关系,而不考察这些妖犯罪行的轻重,可能有失偏颇:也许那些有强硬后台的“官妖”,恰恰都是只犯了一些可以忽略不计的轻罪,而那些“民妖”,恰恰却全都是罪大恶极?
不妨随意找两个案例做个比较:
“民妖”中,车迟国的虎鹿羊三怪,其最大的罪行,大约就是迫害国内的和尚,强近和尚们为他们修建道观,也没有见这几个妖怪吃人,也没见他们奸人妻女,而且,连想要吃唐僧肉这一妖怪们通有的想法都所有出现,反而因为他们善于呼风唤雨,而使车迟国的百姓得到风调雨顺。但他们全都被悟空判处了死刑。
“官妖”中,为了占有狮驼国,大鹏妖将狮驼国原有人类,上至皇帝下至百姓,不分男女老幼,全都杀光吃尽一个不留!但大鹏妖却被悟空上级部门的领导普贤菩萨带回家了事。
其实,在那些犯罪团伙中,有些团伙的性质还是公私合营的。例如在比丘国里迷惑皇上以图谋不轨者,就是一个由官妖与民妖组成的小团体。其中,主谋犯白鹿精是寿星老仙的司机,而另一个从犯白面狐狸,却是一个纯粹的民妖。但是,悟空对两个犯罪嫌疑人处决的结果却是:主犯白鹿精由其主人寿星老仙带回天宫,而从犯白面狐狸却被悟空当场击毙,击毙了不算,八戒还趁机又往那死尸身上狠打了一钯。用八戒自己的话说,这就叫做“我老猪一生好打死蛇”!(八戒在击杀“红鳞大蟒”时的现场发言。)与此相类似的是,每一个官妖被其主人带走之后,悟空的除妖小组便跳进妖精们豪宅,舞弄起他们正义的棒和钯,结束了那些剩余的协从犯们的罪恶的生命!
现在,我们知道哪个妖精该死了,不是罪大恶极的那些,也不是那些贪污纳贿的主谋犯,而是那些没有身份没有关系的民间妖怪!
对悟空的执法精神,我们其实还应该表示足够的理解。第一,他也消灭了不少妖怪;第二,他之所以每遇一个官妖,都是跑前跑后地找来这妖怪主人(也就是悟空的上级部门的领导),然后在领导的求情下释放了这些妖精,也有他不得已的苦衷:他下放基层锻炼之后,能否重新回到天宫且官升一级,多少也得取决于这些各部门的领导啊。想想,每年的年终考核和民主评议,都掌握在这些领导的手中呢。何况,《天宫公务员法》有明确的规定:公务员不得抵触上级。
总而言之,在确定哪个妖怪该死这个问题上,悟空同志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这种努力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首先,他尽可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保持了正义的纯洁性,比如说,他成功地消灭了一些危害百姓的妖怪们;其次,他尽可能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保护了上级领导的利益,比如,他成功地将所以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毫发无损地安全送回了领导身边。领导也是人嘛,领导的利益也必须保护。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公务员,就必须好好领导悟悟空同志这种从两方面尽力的良苦用心,只有揣摩好学习好他这种精神,才会前途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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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若有情天亦老
人间正道是沧桑
发表于 2006-1-22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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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辟!很好的文章,角度有新意,分析透彻,当时有一篇文章说过,当时孙悟空大闹天宫被判500年徒刑以后,是观音大士在如来佛祖面前讲好话才使悟司空从五座大山中解放出来,我相信这500年中,悟空也不断反思,仅靠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想自己推翻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顺应历史潮流,也是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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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诚实被欺骗,因为诚实被欺压,因为诚实被抛弃!!!
妈妈从小让我说真话不说假话,但说真话的人不得好报,说假话的人却都升官发财了!!!昨回事呢?
发表于 2006-1-2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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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代思想说古!
发表于 2006-1-22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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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精辟,与现实很吻合,西游记本来就是很伟大一部社会写真切
发表于 2006-1-22 20:00
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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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现在的执法者们对西游记这部法律专著研究得还是很透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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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相信天是蓝的
我不相信雷的回声
我不相信梦是假的
我不相信死无报应
发表于 2006-1-22 23:55
凤凰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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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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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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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辟!很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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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正壮士、悲歌未彻。
啼鸟还知如许恨,料不啼、清泪长啼血,谁共我,醉明月?
我的华声博客:
http://blog.bbs.voc.com.cn/user1/326/
发表于 2006-1-2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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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06-1-23 15:39
leon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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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fhwggorh在2006-1-21 9:49:00
的发言:
妙妙妙,
看时好笑,看后苦笑,再想一下,笑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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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说:恶魔是不会哭泣的.
维吉尼亚说:但是,在某个地方,某个时间,当恶魔遇见心爱的人时,我想,即便是恶魔,也会流泪吧.
Devil May Cry
发表于 2006-1-2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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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挽歌在2006-1-22 23:55:00
的发言:
看来现在的执法者们对西游记这部法律专著研究得还是很透彻的
发表于 2006-2-27 09:59
沙漠孤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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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时好笑,看后苦笑,再想一下,笑不出来了。
透彻!
发表于 2006-4-22 18:50
挥剑拨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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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今日的司法现象古已有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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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四十七集团军子弟
发表于 2006-5-23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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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辟!好文章!
应该好好学习,今后升迁有望了!
发表于 2006-6-3 09:30
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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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观点!
发表于 2006-6-3 09:32
首席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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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得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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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可往,我亦可往。
发表于 2006-7-14 13:26
黄同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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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古论今,意义深远。
发表于 2006-8-23 13:31
linfeng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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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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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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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里长城十亿兵,*
* 国耻岂待儿孙平。*
* 愿提十万虎狼旅,*
* 越马扬刀入东京。*
发表于 2006-9-16 12:50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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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0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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